孕婦調節體重的秘訣?潭子到府做月子
以一般婦女而言,明智的體重增加量以十二公斤為宜,最多不可超過18公斤。其中的分配量,中國人足月嬰兒的平均出生體重是3.2公斤,生產時胎盤體重達0.6公斤,羊水有0.8公斤,子宮增加0.9公斤,乳房增加0.4公斤,血液增加1.2公斤,血液以外細胞外液增加1公斤,因此妊娠期間體重增加最少有8公斤。為了應付產後出血,授乳及妊娠生理變化,孕婦另外需要2至4公斤的體重增加以貯存營養存在體內。
因此孕婦妊娠體重增加以10至12公斤為宜。在這種情形之下,同時也能確保母體迅速恢復懷孕前的體重。孕婦的體重增加總數如果少於8公斤,便比較容易發生早產,胎兒過小,以及在子宮內成長遲緩的現象。
若將懷孕的過程每三個月分為一期,則較適當的體重分配:妊娠第一期增加2公斤,第二期增加5公斤,第三期增加5公斤。如果懷孕初期噁心嘔吐很嚴重,則體重增加,第一期為1公斤,第二期為5公斤,第三期為6公斤。一位婦女在懷孕後期節食使體重一直保持在建議的11公斤,如此限制飲食會嚴重地妨礙胎兒。